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 文化部、財政部、新聞出版廣電總局、體育總局《關于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》已經國務院同意,現轉發(fā)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,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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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(qū)國宏大廈23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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