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能綜安全〔2016〕227號
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切實做好2016年
電力行業(yè)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
各派出機構,大壩中心,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(yè)成員單位:
2016年3月22日,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召開2016年第一次全體會議,總結了2015年防汛抗旱工作,分析了2016年汛期氣候趨勢,部署了2016年工作。據預測,2016年汛期我國氣象年景總體差,降水偏多,澇重于旱,受超強厄爾尼諾事件持續(xù)影響,防災減災形勢不容樂觀。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,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,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提高認識,加強安全責任落實
各單位要加強對當前防汛抗旱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,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防總第一次全體會議精神,加強領導,落實責任,周密部署,超前防范。特別是北方一些多年未遇到較大汛情的單位,要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責任,提高水患意識,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。要針對防汛抗旱組織機構調整變化情況,加強相關業(yè)務培訓,提高防汛抗旱決策指揮水平和突發(fā)事件應對處置能力。
二、認真排查,做好汛前準備工作
各單位要按照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2016年電力行業(yè)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的通知》(國能綜安全〔2016〕213號)要求,認真組織開展全方位、多層次的防汛抗旱檢查,確保不留死角。要針對汛前檢查和工作中發(fā)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及時整改,落實整改責任、整改資金、整改措施、整改預案、整改期限,做到早發(fā)現,早治理,確保不留隱患。
三、強化治理,做好電力生產和施工安全工作
電網企業(yè)要加強汛期輸供電線路及相關設備的隱患排查,尤其要關注山體滑坡等對重要輸電通道的影響,及時采取措施,有效管控電網安全風險和隱患;發(fā)電企業(yè)要強化生產現場、設備系統、廠房排水設施、重點防汛部位的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工作,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穩(wěn)定和重要用戶、居民生活用電安全。電力建設施工單位要做好汛期施工防災避險工作的落實,加強項目施工駐地、施工現場、周邊環(huán)境的隱患排查,完善施工現場排水、邊坡基坑支護、隧道開挖等工作的度汛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,嚴密防范汛期坍塌、泥石流、滑坡等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。
四、規(guī)范管理,確保水電站大壩安全度汛
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《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(發(fā)改委令第23號)、國家能源局和國家防總辦公室聯合印發(fā)的《關于做好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》(辦綜〔2016〕15號)要求,嚴格落實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責任,嚴格遵守批準的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和水庫運用與電站運行調度規(guī)程;汛期水庫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庫容的運用,必須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調度指揮,確保水電站大壩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大壩中心要監(jiān)控已注冊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狀況,繼續(xù)督促有關電力企業(yè)排查治理水電站大壩安全隱患,做好病壩、險壩的除險加固工作。
五、強化溝通,做好電力應急聯動響應
各單位要立足于防大汛、防強臺、抗大旱、搶大險、救大災,加強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系溝通,加強防汛應急管理工作,結合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》(國辦函〔2015〕134號),突出重點地區(qū)防治地質災害、洪澇災害等特點,進一步完善電力企業(yè)應急預案體系,強化應急演練,健全應急聯動和響應機制,做好應急搶救的物資、裝備和隊伍準備,提高應急處置能力。險情發(fā)生后,要按規(guī)定報告并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程序,做到領導組織到位、技術指導到位、救援人員到位、裝備物資到位,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。
六、加強監(jiān)管,做好汛期督導協調工作
各派出機構要認真履行電力安全監(jiān)管職責,切實做好防洪度汛期間電力安全監(jiān)管工作,針對重點區(qū)域、重點部位、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進行督查,督促電力企業(yè)落實防汛抗旱安全措施,加強重大自然災害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應急值班值守和指導協調工作。
國家能源局綜合司
2016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