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節(jié) 阿法迪三的簡介
阿法迪三(阿法迪三),適應癥為1.骨質疏松癥 ;2.腎性骨病(腎病性佝僂?。?;3.甲狀旁腺機能亢進(伴有骨病者) ;4.甲狀旁腺機能減退 ;5.營養(yǎng)和吸收障礙引起的佝僂病和骨軟化癥 ;6.假性缺鈣(D-依賴型I)的佝僂病和骨軟化癥。(可行性 研究 報告)
第二節(jié) 阿法迪三的注意事項
(1)禁用于高鈣血癥、高磷酸鹽血癥(伴有甲狀旁腺機能減退者除外),高鎂血癥 .
(2)具有維生素D中毒癥狀 .對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對維生素D及類似物過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。
注意事項
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腸道鈣磷吸收,所以應監(jiān)測血清中的鈣磷水平,尤其是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。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療的過程中,至少每3個月進行一次血漿和尿(24小時收集)鈣水平的常規(guī)檢驗。如果在服用期間出現高血鈣或高尿鈣,應迅速停藥直至血鈣水平恢復正常(大約需1周時間)。然后可以按末次劑量減半給藥。當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標(如血漿中堿性磷酸酯酶水平趨向正常)時,如不適當地減少阿法迪三的用量,則可能發(fā)生高血鈣癥,一旦出現高血鈣癥就應立即中止鈣的補充。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無足夠的證據,雖然動物實驗表明其無害,但同其他藥物一樣,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藥而又無其他替代品,則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。
哺乳期用藥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確定,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時,母乳中1,25-二羥基維生素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,由于這會影響嬰兒的鈣代謝,故哺乳期應考慮停藥。
兒童用藥
參見用法用量,或遵醫(yī)囑。
老年用藥
參見用法用量,注意事項等,或遵醫(yī)囑。
藥物相互作用
高血鈣患者服用洋地黃制劑可能加速心律失常,所以洋地黃制劑與阿法骨化醇同時應用時必須嚴密監(jiān)視病人的情況。
服用巴比妥酸鹽或其它酶誘導的抗驚厥藥的病人,需要較大劑量的阿法骨化醇才能產生療效。
同時服用礦物油(長期),消膽胺,硫糖鋁和抗酸鋁制劑時,可能減少阿法骨化醇的吸收。
含鎂的抗酸制劑或輕瀉劑與阿法骨化醇同時服用可能導致高鎂血癥,因而對慢性腎透析病人應謹慎使用。
阿法骨化醇與含鈣制劑及噻嗪類利尿劑同時服用時,可能會增加高血鈣的危險。
由于阿法骨化醇是一種強效的維生素D衍生物,應避免同時使用藥理劑量的維生素D及其類似物,以免產生可能的加合作用及高血鈣癥。
第三節(jié) 阿法迪三的原理及作用
阿法骨化醇在肝臟被迅速轉化成1,25-二羥基維生素D3,后者為維生素D3的代謝物,起到調節(jié)鈣和磷酸鹽代謝的作用。由于這一轉化過程很迅速,故阿法骨化醇的臨床效應與1,25-二羥基維生素D3基本一致。其主要作用是通過提高體內血循環(huán)中1,25-二羥基維生素D3水平,從而增加鈣、磷酸鹽的腸道吸收,促進骨礦化,降低血漿甲狀旁腺激素水平,同時減少骨鈣消溶,最終緩解骨和肌肉疼痛以及改善與絕經、衰老和內分泌變化引起的腸道鈣吸收障礙所導致的骨質疏松。
1.骨質疏松癥 ;
2.腎性骨?。I病性佝僂?。?;
3.甲狀旁腺機能亢進(伴有骨病者) ;
4.甲狀旁腺機能減退 ;
5.營養(yǎng)和吸收障礙引起的佝僂病和骨軟化癥 ;
6.假性缺鈣(D-依賴型I)的佝僂病和骨軟化癥。
為了防止高血鈣的發(fā)生,應根據生化指標調節(jié)阿法骨化醇的劑量。服藥初期必須每周測定血鈣水平,劑量可按0.25-0.5 μg/天的增量逐步增加,大多數成年患者的劑量可達1-3 μg/天。當劑量穩(wěn)定后,每2-4周測定一次血鈣。
對于骨軟化癥患者,不能因為其血鈣水平沒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,其它療效指標,如血漿堿性磷酸酶水平,可作為調整劑量更有用的指標?;蜃襻t(yī)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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